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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校毕业生学历认证相关问题的温馨提示
日期: 2023-04-26      作者:      点击数:

关于我校毕业生学历认证相关问题的温馨提示


敬爱的广大校友:

为进一步方便校友进行学历认证,规范档案管理工作,提升服务和水平,现就我校学历认证材料办理相关问题温馨提示如下。

学历层次

(一)大专学历怎么认证?

根据规定,凡2002年(含)之后毕业的,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,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,只需要在学信网上进行电子认证后,打印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即可。

网站地址:https://www.chsi.com.cn/

认证流程:登录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——注册账号——登录学信档案——在线验证报告——按照页面提示申请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

(二)中专学历怎样认证?需要提供什么材料?

中专学历认证通过“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网”网上认证。

网站地址:https://xlrz.vae.ha.cn/

认证流程:登录“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网”——注册账号——登录账号进入申请须知界面后根据要求上传电子图片材料,完成学历认证

认证主要需要上传以下材料:

1、身份证原件;

2、毕业证原件;

3、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或省市招办/学籍管理部门公章;

4、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相片。

我校毕业生大专学历毕业证、档案遗失补办等相关问题,联系学生处学籍科咨询。联系电话:0376-6281005

中专学历认证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的,请仔细阅读以下说明:

(一)申请录取审批表复印件

 1、网络自主申请:

       中专录取审批表查询、申请办理网址:http://www.haeea.cn/adc/heaowsbs.shtml

2、到学校档案室办理:

需申请人持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。

如学校该批次录取审批表丢失或登记信息不清晰、损毁的,申请人需到信阳市档案馆或河南省招生工作办公室服务大厅(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)查询获取;如学校录取审批表信息损毁或丢失、且信阳市档案馆或河南省招生工作办公室服务大厅也未留存的,可向学校申请开具“学校录取审批表损毁或丢失证明”。

(二)申请开具“学校录取审批表损毁或丢失证明”

1.申请人有毕业证原件,申请开具“学校录取审批表损毁或丢失证明”的,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
(1)申请人亲笔书写并印有指纹的情况说明;

(2)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(现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字、印指纹);

(3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4)报考志愿表或考生登记表复印件(申请人个人档案中查找);

(5)学籍成绩单复印件(申请人个人档案中查找);

(6)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(申请人个人档案中查找);

(7)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8)其它能说明问题的补充证明材料。

2.申请人无毕业证原件(或毕业证损毁、印鉴模糊、不全的),申请开具“学校录取审批表损毁或丢失证明”的,一般不予受理,可向学校申请开具在校学习经历证明。

(三)申请开具在校学习经历证明

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:

(1)申请人亲笔书写并印有指纹的情况说明;

(2)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(现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字、印指纹);

(3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4)学籍成绩单复印件(申请人个人档案中查找);

(5)毕业证复印件、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、时任班主任或辅导员亲笔书写的情况说明等其它补充证明材料。

(四)申请开具毕业证明

申请人毕业证原件丢失,申请开具毕业证明的,需要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:

(1)申请人亲笔书写并印有指纹的情况说明;

(2)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(现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字、印指纹);

(3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4)录取审批表复印件;

(5)学籍成绩单、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(申请人个人档案中查找);

(6)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;

(7)其它能说明问题的补充证明材料。

(五)申请开具个人信息与录取审批表等存档信息不一致的证明

申请人姓名、出生年月、毕业证专业等信息与存档信息不一致,申请开具相关证明,需提供以下资料:

(1)申请人亲笔书写并印有指纹的情况说明;

(2)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(现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字、印指纹);

(3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4)报考志愿表或考生登记表复印件、学籍成绩单复印件、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、户口迁移存根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真实情况的材料。

因修改身份信息造成的信息不一致,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,否则学校不予受理。

注意事项:

1.申请人提供的上述材料,除身份证、毕业证复印件外,其它所有提供的复印件上均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,注明“此件与档案原件相符”字样,并有经办人签字及联系电话。

2.申请人伪造材料的,不予受理,列入黑名单管理,并在网上公示。情况严重的,通告申请人工作单位及其上级组织人事部门。

3.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后,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答复。不予受理的,作解释说明;受理的,在14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。

我校中专学历毕业生(2002年以前)学历认证等相关问题,可联系学校档案室咨询。

联系电话:0376-6282978,邮箱:zyyb0939@163.com


附件: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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